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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關於資遣費的疑問?勞資諮詢問題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liang0278    時間: 2018-8-16 01:56 PM     標題: 關於資遣費的疑問?勞資諮詢問題

幫問:公司有個老鳥同事常常請人代打卡,不然就是臨時沒來上班也不請假主管已口頭告知很多次但都沒有用,這樣請他離職要付資遣費嗎?
畢竟是他有錯,也已口頭警告過了
以防萬一先請問一下,有什麼地方有提供勞資諮詢可以推薦嗎?感謝各位~


作者: a841232000    時間: 2018-8-17 03:10 PM

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4款”四、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,情節重大者”。
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,也就是不用提早一個月告知,也不用支付資遣
費!

員工違反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之規定〈開除要件〉,就可以立即發布解除勞動契
約人事命令 交付人事命令,就可以請其辦理移交,清點完立即離職,這部份因為
每間公司標準不一,除重大違規外,其他部分可提出證明向勞工局咨詢!

作者: mediciaaa    時間: 2018-8-17 03:36 PM

情節重大解雇的話
應該是不用付資遣費的
印象中是這樣
作者: minhuae518    時間: 2018-8-17 04:30 PM

證據可以先留下來了,打卡單.還有請人家幫忙打卡的那個「人」是不是該警告一下
作者: liuvaughn    時間: 2018-8-17 04:52 PM

法律是死的~
但證據是一定要有,
才能斷定哪一方有理~
最後才能處理.
作者: mattlin1117    時間: 2018-8-18 01:54 PM

真的是這樣的話,公司其實也仁至義盡了,若員工己沒無心好好配合公司,公司可能要保留些證據以免以後打官司吧.
作者: neverwin    時間: 2018-8-20 12:46 PM

過年前才資遣一個員工
現在新制跟舊制不一樣
新制的一年給半個月,好像還有兩天求職假,不得扣薪
舊制的一年給一個月
這是法規上面的,不知有沒有錯!

作者: XiaoZhi333    時間: 2018-8-23 03:59 PM

也想知道這些資訊,法條都有看過但還是很多不太確定,有板友知道什麼免費上課的地方嗎?或是要付費也可以,謝謝
作者: 悔兒    時間: 2018-8-26 01:44 AM

只能說先留下證據,然後也要警告幫忙打卡的人,然後如果當天請假沒打來說明不來的話,老實說可以算曠職,曠職3天就可以請他走路
作者: tessshie313    時間: 2018-8-27 02:15 PM

以前有在諭律國際上過請假、加班、特休方面的課程,應該算是人資相關的課程,有興趣的也可以打電話去問問,是在台南喔~不確定現在還有沒有,我覺得還蠻實用的,但法規ㄧ直在改,大家還是要好好堅持自己的權益比較好喔~~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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