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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本帖最後由 初音頭髮是綠的 於 2021-6-3 06:08 PM 編輯
事情是這樣的
5年前,我妹跟一個彭姓男子交往
當時彭姓男子在旅行社當導遊,專門帶團到泰國
可是2020年疫情爆發之後他就失業了
可是彭姓男子失業之後,整天在家酗酒耍廢,有的時候喝醉了就發酒瘋,有一次亂摔東西還不小心砸到我妹
雖然有找工作可是都做不久就被開除
(最久撐了一個星期)
雖然他都是花他父母給的錢
可是就在2020年5月,我妹還是受不了提出分手
(應該沒有女生想嫁給這種人吧)
可是就在2020年7月,彭姓男子在網路造謠
說他的吳姓前女友(我妹姓吳)曾經墮過胎
我妹氣得告上法院
可是昨天開庭時
彭姓男子聘請的律師說:彭姓男子他口誤,他本來是要說他伍姓前女友曾經墮過胎
(伍姓女子有出面作證)
律師還說:連指揮中心諮詢小組的李姓委員都會有不小心口誤的時候,一般人難道不會口誤嗎?..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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